殺手劏鳳姐囚終身

被告李慧文判囚終身,圖為被捕當日送院。

 

【新報訊】油麻地上海街鳳姐慘遭割喉致死案,昨在高院審結,5男2女陪審團大比數裁定涉案男清潔工一項謀殺罪罪名成立,依例判處終身監禁。法官判刑時痛斥被告是一名高度危險的殺手,為獲取報酬,不惜用冷血及兇殘的手段,有預謀地殺害無力反抗的死者。法官在庭上又特別提到,性工作者在社會上同樣需要得到保護。

採訪:法庭組

 

被告李慧文(50歲),在聽取裁決時表現相當冷靜,還不時低頭做筆記,惟當法官宣判被告終身監禁時,他突然停下手上的筆,呆望了一下法官,但迅即回復平靜。

 

頸部脊骨幾乎斷開

 

法官斥責被告是一名高度危險的合約殺手,為了一萬元的報酬,用極度冷血和兇殘的手段,有預謀地殺害死者劉淑瓊(49歲,左圖)。法官指,被告先是光顧死者,再趁死者全裸時,從旅行包中抽出殺傷力強勁的凶器襲擊死者,極其殘忍地斬割死者的頸喉位置多次,導致死者的頸部脊骨幾乎斷開,而死者幾乎沒有任何求救和掙扎。法官又指,被告現年50歲,過往亦有一些輕微的刑事案底,注定餘下一生時間於獄中度過。

 

性工作者需要保護

 

另外,法官特別提到,事件有可能成為性工作者的噩夢。因為那些看上去很正常的嫖客,也許是冷血殺手,而性工作者獨立經營,很容易成為他們殘害的目標,他認為性工作者在社會上同樣需要得到保護。法官最後希望,警方不要放棄繼續追查其他涉案人士。
案情指,死者是一名已婚的性工作者,平時在油麻地上海街226號唐樓的劏房接客,2012年10月24日,二房東兼死者的同行「阿英」李華英,與性工作者援助機構「紫藤」的社工,發現死者全裸伏屍劏房床上,身體及頭部有多處傷痕,其中頸部更被利器撕割,兩人於是撥打999報案。

 

社區中心拘捕被告

 

警方調查期間發現死者的電話不翼而飛,通過翻看大廈附近的閉路電視及調查案發現場附近的手機店,警方於案發後5日後在慈雲山社區中心的閱讀室拘捕被告。期間,被告與警方一度發生激烈的糾纏,及後警員將被告成功制服。
警誡下,被告承認在一位叫「阿英」的人指使下教訓死者,事成可得到一萬元作酬勞,但警方至今仍未確定被告口中的「阿英」和二房東「阿英」李華英是否屬同一個人。

(來源: http://www.hkdailynews.com.hk/NewsDetail/index/394168)

清潔工殺鳳姐判囚終身 陪審團6:1裁定謀殺罪成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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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已婚49歲婦人在油麻地上海街當鳳姐,前年慘遭割頸殺害,伏屍鳳樓床上。警方事後憑閉路電視片段等線索,拘捕一名清潔工人歸案。被告辯稱受聘殺手教訓態度囂張的死者。案件昨在高院審結,陪審團以六比一大比數裁定被告謀殺罪成立,法官依例判囚終身。法官斥責被告冷血及兇殘,事件會成為鳳姐的噩夢,因所謂的嫖客卻可能會是冷血殺手,並希望警方繼續調查,揪出幕後黑手。本報法庭組報道

  被告李慧文(50歲)報稱清潔工人,被控於2012年10月22日謀殺妓女劉淑瓊(49歲)。司徒冕暫委法官形容被告李慧文受僱殺人,是高度危險的殺手,而且死者劉淑瓊喉嚨被割破,連脊骨亦斷開,顯示被告是冷血的殺手,而從事一樓一鳳的性工作者由於單獨經營,容易成為被加害目標,法庭必須予以保護。法官亦指,案中仍有人在逃,警方不應放棄調查。

  案情透露,2012年10月24日,協助妓女組織「紫藤」一名社工到上海街案發鳳樓單位探訪妓女,一名在死者隔房的妓女向社工聲稱,劉淑瓊好像遭人殺害。社工進入案發劏房,只見房門虛掩,劉伏屍床上,頸被割開,社工報警。

辯稱萬元受聘做殺手

被告於案發7天後在慈雲山(南)社區中心的閱讀室被警員拘捕。他在警誡下稱事件跟他無關,是有人給予他一萬元指使他教訓死者,後來稱只是打了死者頭臉,離開時死者甚至沒有流血。警方在被告家中搜獲的旅行袋有死者血迹,其上衣的纖維也遺留死者床單上。

變賣偷來手機被拒收

據庭上證供,死者已婚,其丈夫張偉洋(47歲)是香港人,在澳門任職文員。兩人在2012年結婚,並在中山置業共築愛巢。2012年2月14日的情人節,張送了死者一部國產手機作為禮物。同年10月22日,張如常從澳門到香港找死者,並相約死者在當晚見面,惟張抵達死者工作的上海街鳳樓時,不見死者蹤影,亦聯繫不到死者,及後張上樓找尋死者,但都沒有找到。

控方指,根據閉路電視顯示,被告李慧文在10月23日凌晨時份離開大廈,與張抵達現場只相隔3分鐘。控方又指被告取去死者丈夫送她的手提電話,企圖變賣,但店主因款式不流行拒收。

(來源: http://www.singpao.com/xw/gat/201407/t20140710_517591.html)